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闽清一网络主播获刑

2023-03-17 09:06:57  来源:福州日报

近日,闽清一网络男主播王某在直播间认识了大方“打赏”的李某,得知自称在金融公司上班的李某平日靠帮助网贷公司刷单做数据来增加收入。王某发现只要每月向网贷平台贷款后并将钱款交给李某,就能获得贷款金额10%的高额佣金。

随后,王某通过招收“刷单”兼职人员的方式从李某处赚取“介绍费”,并每月将众人网贷的资金汇总抽取“佣金”后交给李某。

然而,李某并非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刷单项目也是编造的谎言,其以高额佣金诱骗他人帮其贷款,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维持日常生活花销,最终因难以支付网贷利息及佣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已另案处理)。王某等人终于明白,一直以来赚取的佣金其实都是自己网贷得来的钱款。

经审查,闽清县检察院认为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4.3万元,给62名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约54.8万元,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于是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闽清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程慧 郑华玲)

【责任编辑:陈颖】